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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人寿金穗常青两全保险(2023)

产品特色:
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了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等保障。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类型:生死两全

保障项目

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农银人寿金穗常青两全保险(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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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投保案例

详细介绍

  责任免除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成立或者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更多内容详见条款。

保障范围

项目一

项目二

项目三

保障项目

生存保险金

保额

-

说明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将按保险期间届满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交费期数×生存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保障项目

身故保险金

保额

-

说明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3)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障项目

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

保额

-

说明

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合法乘坐指定交通工具的,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保险公司除了给付身故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50%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间:20/25/30年

  缴费期间:6/10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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